NBA歷史上有很球隊的相遇,其巧合程度比電影或小說更有戲劇性。
事件1:1991年總決賽MJ vs MJ
Magic Johnson(MJ),洛杉磯湖人隊32號,控球後衛,五屆NBA總冠軍,三屆常規賽最有價值球員,三屆總決賽最有價值球員,1991年公認NBA第一人
Micheal Jordan(MJ),芝加哥公牛隊23號,得分後衛,兩屆NBA最有價值球員,NBA第一人的最有力挑戰者。
NBA歷史上有很球隊的相遇,其巧合程度比電影或小說更有戲劇性。
事件1:1991年總決賽MJ vs MJ
Magic Johnson(MJ),洛杉磯湖人隊32號,控球後衛,五屆NBA總冠軍,三屆常規賽最有價值球員,三屆總決賽最有價值球員,1991年公認NBA第一人
Micheal Jordan(MJ),芝加哥公牛隊23號,得分後衛,兩屆NBA最有價值球員,NBA第一人的最有力挑戰者。
電影:落水狗 (Reservoir Dogs 昆頓·塔倫天奴 1992)
場景:在餐廳中,8個男人吃早餐後,開始閒聊。
Yotube片段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GyR4RK0LA_E
部分角色:
以整部電影來說,這一幕的是相對獨立的,跳過不看並不會影響對往後劇情的了解。可是,這一幕的鏡頭運用非常有心思,值得細看。
這一幕可分為4部分:
1)眾人討論麥當娜 (Madonna,1984) 的著名歌曲《宛若處女》的歌詞是說甚麼。(Youtube片段0:14-2:10)
2)Mr. White沒收Joe的筆記簿,兩人爭吵,但沒有火藥味。(Youtube片段2:11-3:06)
3)眾人繼續討論流行文化。(Youtube片段3:07-3:49)
4)眾人夾錢付小費給侍應,Mr. Pink表示不習慣給小費,與其他人激辯。(Youtube片段3:50-7:25)
1和3的內容較不重要,鏡頭並非對焦說話的人,而是在演員背後繞著餐桌移動,當鏡頭經過演員背部時,畫面會漆黑一片,只聽到對白,畫面欠缺焦點,令觀眾較易分心。
相反,2和4的內容較重要,它顯示了人物之間的關係和某些角色的性格。在這兩部份,每個鏡頭都對焦著說話的人,沒有移動,提醒觀眾要留意對白和角色之間的互動。
另一方面,不同角色的對焦鏡頭亦有些不同,鏡頭只特寫說話中的角色(見圖1及圖2),唯獨當Mr. White說話時,鏡頭會略為拉遠,令Mr. White旁的Mr. Orange同時入鏡(見圖3)。導演故意讓兩人在同一個鏡頭出現,暗示兩人的關係會是故事的重點。
阿風根據爺爺口述的資料,嘗試找那古村 – 春風村。 一個爺爺出生、長大的地方。
說口歷史,阿風的爺爺也不太清楚,只知道自己出生於春風村,位置大概就在香港東北,大埔和粉嶺之間的山林中。當時人口很少,村落也分散數個山頭,無他的,以前人們大多是務農為生,農地佔整條村七成以上的地方,為免爭地爭水源,所以各村相距一段距離,甚至乎只有數戶人家的人,自成一角,畫地成村。
阿風的爺爺在村裡長大,相比起現在,當然十分沉悶。每天的工作就是澆菜、除蟲除草,閒時幫忙編織手工品,讓父親拿到其他村變賣賺錢。那是阿風的爺爺最開心的時候,因為可以出走看看。村與村之間,短則都要花上一小時的路程,如果要去一些大村落買日用品,得要花上半天。最主要的原因是山路迂迴,而且很崎嶇,所以費時費力,不過,這沒有阻礙村與村的交流。
就在阿風的爺爺十歳當年,春風村村長與附近數個村的村長發起,用七木樹建橋,橋建在山澗上,免得村民失足或貨物弄濕。這對於當時的村民來說,是一件十分重大的事,地位緊次於建祠堂。村民有錢出錢,有力出力,期望在雨季前建成。七木樹不難找,不用靠村外送來,只是磚頭全是由外面運入來,需要時間。另外,男村民都要忙完農活,才來建橋,女的燒飯湊幼兒。像阿風爺爺那些年紀的小孩,便在旁邊看熱鬧。
七木橋還未建好,阿風的爺爺被送到市區親戚的家居住,因為他這個年齡最需要接受教育,知識可以脫窮,一句老說話。其後,阿風的爺爺一直在市區生活,工作,甚至家人都搬來市區跟他一起居住,所以阿風的爺爺沒有機會回春風村,沒有機會看那七木橋。
阿風的爺爺年近九十,自知已經無能力親眼目睹那七木橋,所以希望孫兒阿風能找到並拍照給他看。
香港大大小小的村落很多,要不是一些重大事件或有規模的村落,是十分難找。阿風嘗試找些歷史書藉,網上找,也沒有一個明確的位置。只得從大埔大尾督出發,經八仙嶺,在沿途找找看。
沿著船灣淡水湖,走過彎彎曲曲的山路,走過竹林,小溪。烈日當空,在曝日下走路,特別消耗體力,阿風在前路找個樹蔭下休息。喝過兩口清水,感覺好了些。突然,身後的草叢傳來聲音,似是有動物走過。是牛?是鹿? 聲音越來越近,阿風也隨手拾起身旁的石頭,另一隻手手持背囊作盾牌,萬一是猛獸撲來,也可將傷害減至最低。阿風心跳得很快,看是草搖動距離,只差五步,就出現。全神貫注,只差一步,阿風也沒有看清楚是甚麼,便把石頭擲出,成功擊中!!! 不過,猛獸依然撲出,原來是頭野豬!! 雖然阿風用背囊擋下野豬的撞擊,但牠的撞擊力太大,阿風也往後打兩個圈。
遠處有途經的山友看見,便放聲大叫,嚇退了野豬。雖然阿風跌了跤,但傷勢無大礙。
有次旅行中,同行的友人簡單地分享她的經歷。
一位關係頗熟的同事,常常熱情地帶領她去不同的佈道會,
分享上帝的故事,盼望她早日信主。
忽然有天同事因事離職,公司裡也出現了傳聞,
簡單來說,眾人都覺得她做了一個不好的見證,
聯絡不到當事人的情況下,迷團開始成真。
尚且不論那人做的是什麼事,但我覺得一點也不驚奇。
大部份非基督徒對基督徒︰
1.) 基督徒都會返教會
2.) 基督徒一定不會做壞事
3.) 基督徒做錯事=耶穌的無能
以我這個在教會生活了數年的人來說︰
1.) 基督徒都會返教會?
我可以百分之百確認基督徒不是都會返教會的,因為所謂的基督徒總有不同的理由來說明自己不返教會的原因。返教會不代表就是好基督徒,但不返教會的就一定會是少些什麼的基督徒。以正常發展的教會來說,教會提供很多資源建立人的生命︰聽道、相交、討論、探究、服事、同行等。十字架的直線代表直達上帝的渴慕,橫線代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。我愛神,但神給人的大誡命和大使命中所提及的都有人的位置,可見人對神來說是重要的。這裡的人不是一個、數個,而是地上各邦各族的人。上帝大可大手一揮,隨意改變人的心意,但祂差耶穌道成肉身,在俗世中行善事、施拯救,為的不是在說明人與人之間關係的重要性嗎?先學習在教會中去包容那些信主的人,再嘗試在教會外接納那些不信主或未信主的人。這裡所說的不是一個批判的角度,因為我也經歷過不想返教會的時間,所以更能明白返教會對基督徒生命的價值。
2.) 基督徒一定不會做壞事?
基督徒在信主前後的本質是什麼?還不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!信主,代表我們承認自己是罪人的身份,承認耶穌基督的拯救,接納祂的救贖,但不代表我們就變成了聖人,可以直接上天堂。我們仍舊活在充滿罪的世界裡,面對各式各樣的誘惑試探,每個人總有幾次失手。不同的是,當我們認罪,上帝就接納,還記得行淫女人的故事,每個人都有罪。只是有些人認真地面對了罪,有些人卻反覆被罪所折磨。
3.) 基督徒做錯事=耶穌的無能
承上題,基督徒是人,耶穌是神,兩者不能相提並論。基督徒的身份是神所給予的,尊貴兒女的身份,幫祂管治大地的身份,與祂審判他人的身份,但卻不等於基督徒就是神。反之,全能的上帝願意用不完美的人來成就祂的大事,不是應該覺得感動嗎?在教會裡,在職場裡,在家庭裡,在自身上,在他人上,我看到很多很多的不足或缺失,但上帝看人比事情重要,祂所願成就的不是大事,而是眾人在大事上的份。
總結︰說著說著好像有點離題。我想說的是我們盡一生之力都想為神做好見證,但又有多少人的一生裡沒有出現過絆倒人的事呢?輕則一句令人受傷的話,重則……身為基督徒的我們應該時刻儆醒自己,多做好見證,少做絆倒人的事。對於那些經歷過不好見證的非基督徒,我覺得很可惜,盼望真正吸引人的不是做事的人,而是在罪人身上發光的神!對於那些偶意失手做了不好見證的基督徒,我想鼓勵你,不要在上帝放棄你之前放棄自己!!
P.S.以上純屬個人思維,不涉及教會宗派,歡迎各方好友討論,增長見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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